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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助残疾人标准
时间:08-06-17 11:09:25 点击: 次 文章作者:
 一、丧失劳动能力持有残疾人联合会统一核发的残疾证。 二、家庭生活特困,无经济来源列入低保对象的。 三、无人赡养遭受天灾人祸的。 四、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村(居)组织证明的。 五、对所救助的对象,要广泛征求意见,实地考查,符合救助的对象的,审核后广可实施救助。 六、按照先争后缓的原则进行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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